《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近日公开发布。在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表示,当前,我国服务贸易正处于创新提升发展的重要机遇期。《意见》对新形势下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,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。
近年来,全球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合作深入发展,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进程不断加快,服务贸易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。据世贸组织统计,2013年至2023年,全球服务出口年均增长4.9%,约为货物出口增速的两倍,服务贸易占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增加到四分之一。我国将服务贸易作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、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,持续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,2023年全国服务进出口6.6万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10%,规模创历史新高。
为顺应新形势新要求,此次发布的《意见》在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、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、推进重点领域创新发展、拓展国际市场布局、完善支撑体系五个方面,提出了20项任务举措、70多条具体政策措施。
据介绍,《意见》是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体现。《意见》不仅首次从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方面对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作出较全面安排,明确在全国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发挥对外开放平台作用,加强规则对接和规制协调,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。
同时,《意见》首次聚焦服务贸易对促进人才、资金、技术、数据等创新要素跨境安全高效流动作出系统安排,提出一系列便利化举措,同步推进要素流动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,“边境上”开放与“边境后”准入相衔接,着力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。
唐文弘强调,《意见》的出台实施,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服务领域开放水平,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;进一步激发各领域创新动能,拓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;进一步完善促进政策和促进体系,优化服务贸易发展环境。(经济日报记者 冯其予)